招采信息:2019-10-31全国BIM市场信息

招标公告

海曙区农工商地块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019NBHSGC0810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曙区农工商地块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9】 105号文件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海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海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过程工程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下列条件:

□经审批部门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经审批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确认书。

□具有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具有规划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海曙区;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2.53公顷,对原建筑面积约22761.93平方米,最终改造后面积约29274.94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7032.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6284.58万元;

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控制价:2862000元;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

投资控制目标:工程决算中的工程费用投资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工程费用投资内。

服务期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资料归档、工程交付使用、结算办理完成,且在保修期限届满为止;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招标范围:负责实施项目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包括建设手续代办、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造价咨询(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招标代理、现场管理及资料归档、监理、BIM技术咨询等服务;其中监理服务范围为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②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③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施工承包、房地产开发、咨询、监理、宁波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资格资质中的任何一项,或由具备上述①②③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且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

3.1.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及具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施工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联合体成员(若有)]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及具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施工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联合体成员(若有)]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5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可以兼任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且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申请。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申请,申请截止时间至2019年 11 月 20 日16时00分。

5.2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注册、投标申请,并下载招标资料。

5.3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投标申请,现已停止普通登录申请。

5.4 CA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方式详见《关于办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证书和电子印章的通知》(http://ggzy.haishu.gov.cn/info.aspx?Id=428001)。

5.5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整。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19 年 11 月 20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申请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2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者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招采信息:2019-10-31全国BIM市场信息-BIMBANK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

保险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6.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汇票形式的,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人可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进行电子保单查询);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使用该系统转账无法显示投标人的名称和账号);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ggzy.haishu.gov.cn 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87260920。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21 日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7.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8.招标公告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海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 号

联系人:徐新宇、余晓勤

电话:0574-88090301

乌兰察布集宁万达广场BIM技术应用咨询服务招标

招 标 公 告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乌兰察布集宁万达广场项目

1.2工程地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区二期泰昌南路东侧、爱民西街南侧

1.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为10.345万m²

1.4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投标人合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

2.2中建股份平台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2.3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4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5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二局三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2.6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

2.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8与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合作过、接受商票支付的单位同等价格下,优先中标。

2.9在报名截止后,供方云筑网企业信息中显示的企业联系人须为自然联系人且不同人名须不同联系方式,不可一致。

2.10如投标供方不满足以上任一要求,则取消报名资格或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费用

3.1投标单位自身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3.2投标单位一经中标,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即需向招标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暂估合同额5%,待工程竣工结算之后退回此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单位有权视其违约,招标单位将选用第二名投标单位为中标施工单位。

4、招标方式与原则

4.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分包工程采取公开招标

4.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4.3由项目部、分公司生产资源管理部、分公司商务管理中心、分公司财务部、分公司法律事务部等主管以上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5、招标范围

乌兰察布集宁万达广场施工阶段全程BIM技术应用的咨询服务。

6、现场条件

投标单位应到工地视察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临近建筑物情况、现场道路、堆料场地、起卸限制及任何同施工有关的现场条件,如中标,将不发生任何同现场条件有关的费用。

7、质量标准

见后附件详细标准要求

8、投标报价

见后附投标报价表

9、工程施工数量、期限

详见投标报价表。

10、货款结算及支付

详见后附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

11、投标报名及开标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 11月 1日17:00整

12、招标联系人:厉杰宾

联系电话:13059020029

报名地址:https://mall.yzw.cn/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老大楼装饰装修BIM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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