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智慧城市论坛 智慧城市研究
2020年,陆续地,我们发布了很多智慧城市精心的研究。
智慧城市已是大势所趋,况且这次疫情,更加催发智慧城市的真正刚需。
随着疫情的收尾,很多城市,将开始大规模启动智慧城市建设。
那么,政府和企业如何协作,才能共建、共享智慧城市呢?
第一、政府要做发起者。政府代表人民的利益,管理与服务城市的发展,政府举旗,明确表明方向,企业才能跟上。
第二、政府要选择适宜的模式,根据不同类型城市,政府可以选择:
1、中心城市:以政府为主导,购买方案或服务,来选择最先进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来选择和所有大型企业开放、包容的合作模式,积极创造场景应用,引导企业发展。
2、中等城市:以政府为主导,购买方案或服务,优先选择和本地产业赋能较强、为本地产业发展贡献较大的智慧城市同类企业,利用产业置换项目的方式,些许带点儿垄断的门槛合作。
3、小型城市:以政府为引导,财政不足,部分购买方案或服务,其他费用依靠城市资源和智慧城市项目运营补偿。优先选择在本地注册、投资、运营的智慧城市总包类型企业,具有对本地产业数字化赋能的企业,全面开展智慧城市投资运营合作,通过该企业逐渐汇聚人才、技术和产业。
第三、政府要制定智慧城市相关的法规、条例。智慧城市建设的过程中,一定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出现,要未雨绸缪,数据共享规则、数据采集规定、信息安全规定、智慧城市项目审核规则等,需要保障智慧城市按照法律、法规顺畅建设。
第四、政府要在组织架构上保障。智慧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政府需要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总协调政府其他部门,并与企业进行具体对接,来确保政府内部的协调,有序,保证智慧城市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五,不论是哪个类型的城市,政府在资金上要予以保底,使得智慧城市不会因为企业的任何变化而导致中止。
第六、针对小型城市,政府和企业成立智慧城市运营的公司,政府要不断为公司安排探索市场化服务的项目,企业要不断开发或者引入社会化运营的项目,双方要联合努力不断扩大社会化运营服务的收益,来消减政府的保底购买服务的费用,使得智慧城市逐渐步入可造血、可持续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