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用三维技术透视城市家底,武汉三地启动城市信息模型CIM建设试点

来源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日报

湖北:用三维技术透视城市家底,武汉三地启动城市信息模型CIM建设试点-BIMBANK

导读:

7月23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厅头〔2021〕1198号>,确定了在武汉市汉阳区、东湖高新区和武汉经开区开展湖北省城市信息模型(以下简称CIM))平台建设的试点工作。计划通过三年时间,试点区域基本建成CIM平台,构建好城市三维数字底座,摸清城市家底,让城市能感知、有温度、会思考,从而为全省CIM平台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一座城市的基本信息包含面广、数据庞杂。通过CIM平台建设,可有效推进城市信息数据融合和业务协同,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

城市信息模型是整合城市地上地下、历史现状未来多维多尺度信息模型数据和城市感知数据,构建起三维数字空间的城市信息有机综合体。它的建立以建筑信息模型(BIM)、地理信息系统(GIS)、物联网(loT)等技术为基础。该平台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运行工作的基础性操作平台。

三年试点期内,我省试点区域将制定相关技术方案,按照“先基础、后应用”为次序,依据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整合城市城市行政区、地形地貌模型、建筑物编码、城市基础设施等基础数据,开发数据服务能力,形成区域CIM基础平台。

在此基础上,试点区域将结合城市治理工作需要,有序开发CIM+应用。例如通过接入各类物联网(IoT)设备,获取建筑监测、市政设施监测、城市运行与安防等物联感知数据,重点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燃气安全监管、地下设施普查、高层建筑玻璃幕墙监管、城市体检和智慧工地等CIM+应用,从而不断提升城市建设、管理、运行的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水平。

通知原文

湖北:用三维技术透视城市家底,武汉三地启动城市信息模型CIM建设试点-BIMBANK

关于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01104325X/2021-33878

文号:厅头〔2021〕1198号 


武汉市城建局、自规局、政数局,汉阳区建设局、东湖高新区规划局、武汉经开区住建局:

城市信息模型作为数据融合和业务协同基础平台,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根据住建部、工信部和中央网信办《关于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住建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和《湖北省数字住建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按照试点先行、以用促建、急用先建的原则,经研究,确定在武汉市汉阳区、东湖高新区和武汉经开区开展我省城市信息模型(以下简称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试点区域CIM平台建设,按照《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技术导则》(2021年修订版)建设CIM基础平台,并依照《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燃气安全监管、地下设施普查、高层建筑玻璃幕墙监管、城市体检和智慧工地等各项CIM+应用的部署和实施。

试点工作自2021年至2023年,分3个年度完成。

2021年,完成试点区域CIM平台建设顶层设计,启动CIM基础平台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结合城镇房屋市政工程违法建设和违规审批专项清查、隐患排查整治以及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普查等工作,开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地下设施普查。

2022年,完成CIM基础平台建设。基于CIM基础平台部署CIM+应用,启动各项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实现市县CIM平台与省级CIM平台的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2023年,试点区域CIM平台基本建成,为智慧城市和数字住建有效提供三维数字底座支撑,赋能“数字建设、数字城管、数字住房、数字建造”,为全省CIM平台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试点工作任务

(一)编制CIM平台建设技术方案

参照《试点区域CIM平台建设技术指南》(见附件),研究制定本区域CIM平台建设技术方案。

(二)建立CIM基础平台

按照“先基础、后应用”为次序,依据《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技术导则》(2021年修订版)等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整合各类基础数据,开发数据服务能力,加强安全运维,形成区域CIM基础平台。

(三)积极推进CIM+应用

根据当地智慧城市已有成果和优势条件,结合城市治理工作需要,有序开发CIM+应用。重点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燃气安全监管、地下设施普查、高层建筑玻璃幕墙监管、城市体检和智慧工地等CIM+应用。

三、试点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管理协调机制

在试点区域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CIM平台建设管理协调机制,明确牵头及配合部门,理清责任,明确任务,加强绩效考核,形成有效可行的CIM平台建设、运行、管理、考核、运营制度。

(二)强化队伍建设,充实试点建设力量

要充分利用高校、科研机构、大型国企以及社会组织,创新工作方式,加强自身专业队伍建设,组建CIM平台专家顾问团队,确保试点工作高质量推进。

(三)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渠道筹措资金

要充分发挥CIM平台为经济社会服务的作用,以适当的引导资金搭建CIM基础平台,吸引社会资金参与CIM+应用系统建设、运营,通过递进式发展,成为新型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试点区域根据上述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域试点工作方案,于2021年8月31日前报省住建厅网信办(设在厅标科处)。

联系人:陈浩泉,027-68873063

附件:试点区域CIM平台建设技术指南(附后)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试点区域CIM平台建设技术指南

一、技术思路

CIM平台建设工作应按照目标远、切入准、标准齐、覆盖广的工作思路,利用已有条件和自身优势,借鉴国家试点城市成功经验,遵循“省级统筹、城市为主、部门融合、市场参与、试点先行、应用为王”的原则,以建促用,以用促建,急用先建,积极推进。

二、技术框架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技术导则》规定,CIM平台总体架构如下图所示:

湖北:用三维技术透视城市家底,武汉三地启动城市信息模型CIM建设试点-BIMBANK

CIM平台包括CIM基础平台、CIM+应用以及相配套的标准规范体系、信息安全体系、运维保障体系。上图中,横向层次的上层对其下层具有依赖关系,纵向体系对于相关层次具有约束关系。

CIM基础平台是在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的基础上,建立建筑物、基础设施等三维数字模型,表达和管理城市三维空间的基础平台,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运行工作的基础性操作平台,是智慧城市的基础性、关键性和实体性信息基础设施。

CIM+应用是充分发挥CIM基础平台的支撑作用,在城市体检、城市安全、智能建造、智慧市政、智慧社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以及政务服务、公共卫生、智慧交通等领域深化应用。

技术规范体系是充分利用国家、试点省市已有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立试点区域CIM平台的标准规范,与国家、行业和城市其他数据标准与技术规范相衔接。CIM平台的信息安全体系建设不使用涉密信息,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相关政策和标准要求建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立CIM平台运行、维护、保障体系,确保平台数据及时更新、平台应用与业务工作有效衔接,保障CIM平台网络、数据、应用及服务的稳定运行。研究如何基于CIM基础平台,开展面向经济、社会的CIM平台应用,拓展CIM+应用效益。

三、技术路线

CIM平台建设技术路线围绕技术驱动和业务需求两条主线展开。

从技术驱动方面,CIM平台的技术基础是地理信息系统(GIS)、建筑信息模型(BIM)和物联网(IoT)。首先要搭建城市GIS平台,采用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的投影坐标系或与之联系的城市独立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系,汇集城市行政区、地形地貌模型、建筑白模、建筑物编码、公安部门“一标三实”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基础数据,赋予服务能力,形成CIM基础平台。其次是推广工程建设项目BIM应用,逐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维等全生命周期BIM管理,通过BIM模型逐一取代建筑白模,逐级深入CIM模型应用。最后是结合各地现有信息数据基础以及CIM+应用的不断拓展,接入各类物联网(IoT)设备,获取建筑监测、市政设施监测、气象监测、交通监测、生态环境监测、城市运行与安防等物联感知数据,确保CIM平台各类应用持续运行、各类数据实时更新,成为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业务需求方面,十九大,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3月杭州考察以来,智慧城市、城市大脑建设已经成为城市建设的“新风口”,建设如火如荼。2018年以来,住建部、工信部等部门联合推进CIM平台工作,目前已成为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为新型智慧城市的建设提供了一个整体性、全局联动的数据融合和业务协同的基础平台。近期,国务院和住建部部署的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城镇燃气和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城市体检等业务工作,均对CIM平台建设提出了明确的业务需求。

四、建设内容

(一)CIM基础平台

CIM基础平台包括设施层、数据层和服务层三个层次内容。

设施层包括信息基础设施(数据存储、传输、服务等基础软硬件资源,一般租用云服务)和物联感知设备(如传感器终端、执行器终端、图像捕捉装置和RFID读写器等设备)。

数据层包括时空基础(行政区、测绘遥感数据、三维模型)、资源调查(地质调查、国土调查、耕地资源、水资源、房屋建筑普查和市政设施普查数据)、规划管控(开发评价、重要控制线、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数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数据、施工许可数据、竣工验收数据、规划设计模型、施工图模型、竣工验收模型)、物联感知(建筑监测、市政设施监测、气象监测、交通监测、生态环境监测及城市运行与安防数据)和公共专题(社会数据、实有单位、宏观经济数据、实有人口、兴趣点数据、地名地址数据)等类别的CIM数据资源体系。

服务层可提供数据汇聚与管理(实现多源异构CIM数据的汇聚与管理)、数据查询与可视化(实现多源异构CIM数据的加载、渲染、浏览、漫游、二三维联动等)、平台分析(基于CIM基础平台在微-中-宏观的维度支撑能力,结合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安全分析应用需求,对常见的模拟与分析需求,提供一站式的解决方案)、平台运行与服务(实现对用户统一单点登录与安全认证、组织机构及人员的管理、角色管理、系统功能权限的管理和用户行为日志管理)、平台开发接口(以网络应用程序接口Web API或软件开发工具包SDK等形式提供资源访问类、项目类、地图类、三维模型类等接口)等功能与服务。

(二)CIM+应用

优先推进CIM基础平台在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的示范应用,以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安全为契机,推进CIM基础平台与城建、城管以及房屋信息系统的交互,并将数字化交付成果汇聚至CIM基础平台,并以工程建设审批为切入口,结合城市建设的自身需求,逐步探索打造一批基于CIM基础平台的典型应用,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燃气安全监管、地下设施普查、高层建筑玻璃幕墙监管、城市体检、智慧工地、城市安全运行监测、城市管理、智能网联汽车、智慧市政、旧城改造、智慧水务及智慧社区等CIM+应用,不断提升城市建设、管理、运行的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水平。

(三)安全和运维体系

CIM平台安全应符合《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2026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0、《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1、《信息安全技术智慧城市安全体系框架》GB/T 37971和《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等标准以及相关国家政策的规定。

CIM平台维护管理宜参照《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28827.1开展平台运行维护和更新。CIM平台应建立专业、稳定的运维团队,并制定包含运行管理规定、平台维护操作规程等平台运行维护和更新机制。

五、创新成果

试点地区应充分利用区域面积限定、数据较为集中、成果已较丰厚等既定优势,结合自身特点,打造CIM平台建设亮点,在推进数字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拓展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BIM应用,协同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试点,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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