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区展聪
一、
目前为止,住建部发布了两个与设计相关的建筑信息模型标准,分别是:
1、《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制图标准》(下文简称:制图标准)
2、《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下文简称:交付标准)
两者均为2018年12月发布,2019年6月生效,粗略概况:
交付标准告诉你需要提交什么东西。属于提出要求。
制图标准告诉你怎么制作这个东西。属于满足要求。
阅读之后,我发现它们摆出设计标准的名堂,却在背后下着一盘大棋。
二、
在探讨两个设计标准的棋局之前,还是先对它们做一个简单介绍。
首先,制图标准的「图」,是指「图形」而不是「图纸」,所以在我看来它其实是一本“设计模型建模规范”。
制图标准中明确指出「图形」的制作应以「模型单元」作为基本对象,且必须要包含「几何信息」与「属性信息」。
鉴于「模型单元」、「几何信息」、「属性信息」这些名词在标准中只有“鸟语级”描述,我多说一下自己的理解:
「模型单元」,我理解为“族”,或者组成建筑信息模型的各种构件。
「几何信息」,就是族的定位、体积、外观等看得见摸得着的特征,例如颜色。有G1、G2、G3、G4四个等级。
「属性信息」,族的参数,例如族名称。有N1、N2、N3、N4四个等级。
以上三个元素,我认为是组成一个设计信息模型的基础要求,在交付标准里提到的“文件夹结构”、“模型拆分”、“系统拆分”、“协同模型”、“交付物”等内容,都要基于这三个元素的正确创建,才有实际意义。
至于模型中的族到底应该使用哪个G/N级别,交付标准的附录C中有详细的表格说明,如下图:
看到这个表格,两个设计标准的那盘棋就昭然若揭:要求设计信息模型,从方案设计延续到竣工移交。
三、
根据国内一般习惯,每个工程阶段均有不同的主要负责方:建筑团队负责方案,各专业设计部负责施工图,多个专业分包负责深化设计,总包负责竣工移交。
如果要让设计信息模型从方案设计延续到竣工移交,就得让上述的参与方按照制图标准与交付标准的要求,一并加入到设计信息模型的创建工作。但是呢,制图标准与交付标准作为“推荐标”,被业界执行的可能性几乎为0。
所以,与其说它们是设计模型标准,不如说它们是一种设计模型思路:在做项目的时候,通过一个顾及各个工程阶段约定,让BIM成为工程项目上的一种工作环境与氛围。引导各阶段参与方联合起来,共同实现工程项目的数字化建设。
当然,现实是骨感的。两个设计标准的这盘大棋,在设计方未能通过BIM产生实际收益的当下,恐怕还走不下去,更不要谈后续阶段责任方的参与积极性了。棋局走向何方,还要拭目以待。毕竟任何技术的发展与普及,都需要环境的配合,但说到底,我们的总和就是环境本身,先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可以了。
当夜空的亮点越来越多,自然就会形成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