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大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马越男,省大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廉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级巡视员李向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殷涛,解读《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主要包括工作目标、总体架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部分。
工作目标方面。做好与前期印发的新型智慧城市省级地方标准的衔接,提出到2022年,所有市和80%的县达到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地方标准三星级以上;到2025年,各市普遍达到四星级以上,各县普遍达到三星级以上,60%的县达到四星级以上,力争打造3个以上五星级标杆城市。
总体架构方面。明确了省市县三级的责任分工。省级主要负责总体设计、考核评价、示范推广等;市级负责构建感知设施统筹、数据统管、平台统一、系统集成和应用多样的“城市大脑”,支撑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县级按照“平台上移、应用下沉”的原则,基于市级“城市大脑”开发部署特色智慧。
主要任务方面。提出了五个部分18项重点任务。优化政务服务部分,主要是深化“一网通办”,加快“一号通行”,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拓展便民应用部分,重点对群众关切的出行、教育、医疗、文体服务等方面明确了具体任务,并鼓励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便民惠民智慧化场景应用。推动精细治理部分,主要从市政综合管理、城市安全保障、应急协同指挥、生态环境治理、基层社区治理等5个方面,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步伐,推动城市治理模式变革。加快产业升级部分,围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着力培育数字产业新业态,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夯实数字基础设施部分,主要是围绕新基建,畅通信息通信网络、加快数据中心建设、完善智慧市政设施、构建城市数字底座,全面支撑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保障措施方面。主要是全面提速省级建设试点,强化政策扶持,建立多方参与的投融资机制和可持续运营模式,打造全国性展示交流平台,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指导意见》明确了山东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推进目标:2022年,所有市达到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地方标准三星级以上;2025年,各市普遍达到四星级以上。建设过程中分级分类推进,不搞“一刀切”,构建“千城千面”的新型智慧城市发展格局。
《指导意见》明确了省市县三级的责任分工,省级主要负责总体设计、考核评价、示范推广等。市级负责构建感知设施统筹、数据统管、平台统一、系统集成和应用多样的“城市大脑”,支撑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县级按照“平台上移、应用下沉”的原则,基于市级“城市大脑”开发部署特色智慧应用。
《指导意见》同时明确了山东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目标,到2022年,所有市和80%的县达到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地方标准三星级以上;到2025年,各市普遍达到四星级以上,各县普遍达到三星级以上,60%的县达到四星级以上,力争打造3个以上五星级标杆城市。
考虑到山东各地基础条件不同,《指导意见》提出分级分类建设的目标,推动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在重点任务安排中不搞‘一刀切’,严防‘面子工程’,鼓励市县统筹考虑当地情况,探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便民惠民智慧应用场景,构建‘千城千面’的新型智慧城市发展格局。”山东省大数据局局长马越男介绍。
根据《指导意见》,山东将扩大省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规模。去年,山东出台了全国首个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省级地方标准,并在部分市县开展省级试点,取得初步成效。首批遴选出5个设区市、11个县(市、区)作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适当扩大省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范围,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延伸到基层。下一步将开展智慧社区(村居)试点建设,首批将打造300个左右智慧社区(村居),到2025年力争打造5000个以上智慧社区(村居),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成果。”马越男表示。
(综合自:大众日报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